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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至4日,2019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作工作报告。他认为,2018年我国文化和旅游工作推进有力,实现预期目标,各项业务工作亮点频频;2019年,文化和旅游工作要做好10个重点任务。此外,雒树刚还就文化和旅游融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018年文化和旅游各业务工作亮点频频
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勇于改革创新、奋力开拓进取,扎实推动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全年文化和旅游各项业务工作亮点频频:
1.艺术创作生产出新出彩
现实题材创作组织化程度切实提高,全年共推出重点作品近50部,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巡)演汇集243台优秀作品,在各地共演出600余场。“主题歌曲+”创作推出一批优秀作品。戏曲百戏(昆山)盛典首次将全国戏曲剧种普查成果在舞台上汇集展示。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项目深入实施,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深受欢迎。
艺术行业管理全面加强,对国有院团的管理指导服务更加有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成为常态。
2.公共服务补短板、提效能同步推进
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全面发力。
旅游厕所革命取得新成果,年度计划基本按期完成。城市旅游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旅游公共服务信息供给更加高效,交通标识指引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3.文物保护利用实现新突破
中办、国办连续出台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两份政策性文件。
文物安全进一步强化,重大案件侦破取得积极进展,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广受关注,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得到加强。
博物馆行业管理与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成果宣传推介取得实效,《国家宝藏》《如果国宝会说话》等节目得到好评。
4.非遗保护传承形成新的气象和格局
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深入实施,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稳步推进。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累计覆盖人群达到7.1万人次。
“藏医药浴法”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我国入选项目达40项。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国非遗曲艺周、中国非遗博览会等活动形式新颖、影响广泛。
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传统戏剧、曲艺等会演活动。非遗传承实践日趋活跃,保护非遗正在成为社会自觉。
5.产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国办《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逐步落实。
旅游消费持续增长,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形成了一系列有效模式。
产业园区建设、管理更加规范。文化产业双创扶持计划启动实施,民营文化企业、中小文化企业得到更多扶持。两项数字艺术标准成功在国际电信联盟立项。数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三届动漫奖评选有力引领了创作导向。
各地积极挖掘文化和旅游资源,发展特色产业。
全域旅游向纵深发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面展开,形成了一批经验做法。旅游景区动态管理不断加强,新推出9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一批景区受到取消等级和警告处理。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有声有色,五好讲解员建设试点启动实施。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初见成效。新推出9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6万家企业实现营收6.36万亿元,同比增长9.3%;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总额1016亿美元,同比增长10.1%。
2018年,国内旅游人数预计达55.4亿人次,收入约5.1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6%和12.3%;入境旅游人数预计达1.4亿人次,收入约1270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0.5%和3%;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预计达1.48亿人次,同比增长13.5%;预计实现旅游总收入5.99万亿元,同比增长10.9%。
6.市场培育监管体系更健全、执法更规范
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黑名单+备忘录”的监管制度初步确立,失信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互联网上网服务、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网络文化市场内容自审得到推广。网络表演等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和对新业态的引导、规范有力有效,行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百城联动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旅游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文化和旅游部共发布安全提示提醒30余次。境内外旅游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旅游市场监管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
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第二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成功举办。
7.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机制不断深化
上合组织文化部长会晤、旅游部长会议,中日韩文化部长、旅游部长会议,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合作高级别会议(“16+1”)等活动成功举办。我国高票当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委员国。
“欢乐春节”和“美丽中国”旅游推广等品牌活动影响力持续提升。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旅游办事处窗口作用有效发挥,中国文化周等活动获得民众好评。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更加活跃,首届内地与港澳文化产业论坛、两岸青年文化研习活动等成功举办。
8、宏观管理和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演艺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点顺利完成。边境旅游试验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计划出台,促进旅游演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即将印发。“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深入开展,规划对全局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有效发挥。
法制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加快实施,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取得重大进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等立法项目取得积极进展。
财政投入继续增加。落实2018年部门预算73.96亿元、中央转移支付地方专项资金63.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91%和9.64%。
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国家万名旅游英才计划等人才项目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成果显著,艺术创作、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监管等领域培训广泛开展,培养了一批优秀人才。
标准化工作全面加强,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实施。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调查研究深入开展,智库建设得到加强。
清史纂修取得新进展,已形成送审稿。
2019年要做好10项重点任务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引向深入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坚决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发展活力。
要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统领文化和旅游工作,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对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出应有贡献。
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开展创作、演出、展览、宣传等文化和旅游活动,组织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良好氛围。
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发挥文化和旅游扶贫优势,坚持定点扶贫与行业扶贫相结合,以“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
2、在提高艺术创作质量上下功夫
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引领艺术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着力出政策、把方向、给支持、促传播,努力在出精品、攀高峰上取得新突破。
要坚持规划引领,不断健全“规划一批、创作一批、演出一批”的艺术创作规划机制。要实施精品战略,充分发挥国家艺术基金和重大艺术工程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好主题文艺创作和展演活动,特别要精心组织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澳门回归20周年重大文艺演出,早点动手、早做准备,拿出更多时间磨设计、磨本子、磨气势,打造出高水平的大制作。办好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展示文艺工作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推动艺术事业发展的优秀成果,展示国家文化形象,践行“人民的节日、艺术的盛会”办节宗旨。以高标准抓好文华奖、群星奖评奖,提升奖项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全方位做好节目审核把关、演出场馆安全检测等工作,确保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现场安全。推动全国重点现实题材作品创作,继续办好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作品。
要强化艺术行业管理,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加强对民营文艺院团的指导和扶持,推动艺术行业做优做强。要深入实施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项目、“一带一路”国际美术工程,推出一批优秀美术作品。
加强对艺术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完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长效机制。健全专家评价、观众评价、市场评价相统一的评价体系。
3、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和厕所革命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补齐短板、融合共享、全域覆盖”,推动旅游公共服务转型升级。
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贯彻落实。
要着力补短板,完善公共设施网络。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重点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好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按时保质完成2019年建设任务,提倡实用、避免奢华,把好事办好、把短板补齐。进一步增加中西部贫困地区和边疆地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大力实施“春雨工程”“阳光工程”“圆梦工程”等文化志愿服务项目。
要着力提效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乡镇文化站服务效能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沉睡”问题。推动将部定点扶贫县打造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发展示范县。深入推动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进展如何、成效如何,要有量化指标。探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的新思路、新途径,促进供给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满足群众对公共服务的优质化要求。统筹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整合数字文化资源,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提高服务的丰富性、便利性。
4、切实把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遗传承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要深入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加快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推进文物保护法修订。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统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红色旅游发展。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确定工作,力争良渚遗址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要坚守文物安全底线,严打文物犯罪,开展国家文物安全督察试点,切实做好博物馆安全工作。要盘活用好文物资源,继续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国家古籍保护工程实施力度。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坚持“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的工作思路,着力保护传承实践、传承能力和传承环境,不断提升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水平。
要完善非遗保护体系。做好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推进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推动项目保护单位动态管理。做好太极拳申遗工作。继续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加强记录成果的传播利用。
要加强传承实践能力建设。深入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紧扣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提高研培质量。着眼可持续发展,推进传统工艺振兴,改进设计,改良制作,改善功能。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略相衔接。
要加大非遗阐释传播力度。组织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办好成都国际非遗节、全国非遗曲艺周、中国原生民歌节、表演艺术类非遗区域性会演等活动,推动中国传统节日振兴。要在保护传承基础上,加大文化遗产资源挖掘阐发力度,为旅游发展注入更优质、更富吸引力的文化内容,同时发挥旅游业的独特优势,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5、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指示精神,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基础建设,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提供支撑。
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推动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文件落实。
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投融资促进计划,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
完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启动大数据平台建设。
做好第十五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轮值主办工作。
探索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培育新型消费模式。
要努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研究制定扶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努力构建产业创新生态体系。
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培育新型业态,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推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促进旅游产业数字化发展。
引导各类产业园区健康发展,发挥好集聚效应。
扎实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等文化产业带建设和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发展。
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深度对接,实施一批具有带动性的重点项目。实施“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促进计划。
加强手机动漫国际标准推广应用,做好数字艺术展示两项标准在国际电信联盟立项相关工作。
6、不断丰富产品有效供给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重要论述精神,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抓手,以品牌建设为重点,推出更多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
要抓好资源普查,有序实施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工程,开展旅游资源普查试点,推动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培育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品牌。
要促进特色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推出更多优秀的工艺美术、演艺、娱乐、节庆、展览等传统文化产品,开发高质量的动漫、网络音乐、数字艺术等新型文化产品,扩大中高端文化供给。
要扩大旅游产品有效供给,以创建示范区为重点,深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推进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重点打造长城、大运河、长征三个主题的国家文化公园。以乡村民宿为抓手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推动红色旅游更好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有序引导和推动冰雪旅游、温泉旅游、邮轮游艇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建设。
促进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评定和管理、旅游休闲城市认定等工作。
7、大力加强市场培育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的指示批示精神,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服务引导,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有序。
要完善政策体系,加强行业标准建设。研究制定加强演出市场、娱乐市场、网络表演从业人员管理和导游队伍培训等政策文件,推动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实施游戏游艺设备分类管理。
加强对新业态新主体新群体引导、服务和管理。持续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场所服务等级评定工作。严格出境游旅行社资质管理,落实退出机制。完善假日工作机制,加强假日及高峰期旅游调控引导。
要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实施好相关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制度。开展文化服务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实施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大力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打造“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品牌。
要持续加强市场执法监管。加强对网络文化、在线旅游市场以及非法组织出境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动态监测,对热点敏感问题及时研判。持续加强对各类人员密集或流动量大的场所的现场巡查,全面推行对经营主体的“双随机”抽查。针对营业性演出票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源头治理,围绕重大节点和重要节日强化执法检查和专项保障。加大全国性、跨区域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案件查处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与主要出境游目的地国家的监管合作。
8、提升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水平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外交工作大局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创新理念和机制,提升质量和效益,更好服务于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的战略目标。
要坚持服务大局,努力提升元首外交和重大外事活动的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推进“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
要完善交流机制,加强部门协调,统筹中央和地方、国内和国外的力量,深化政府间合作、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要树立精品意识,继续培育“欢乐春节”“美丽中国”等品牌项目,办好中国文化年(节)和旅游年等活动。深化思想层面交流,做好汉学家等工作。要加强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驻外文化处组、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旅游办事处的作用,形成文化传播和旅游推广的合力。大力提振入境旅游。
要坚持深耕厚植,持续推进与港澳台文化机构、基层文化组织的对口交流。面向青年继续举办系列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拓宽与港澳台旅游业合作空间,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旅游一体化,推动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健康发展。
9、坚定不移深化体制改革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聚焦重点难点,推动改革再深入